手提行李禁止和限制物品
為確保機上每位乘客的安全,我們禁止乘客攜帶某些物品進入機艙,並對某些物品規定相應的條件限制。
當地機場關於手提物品的安全限制因不同國家/地區而異,你可能需要查看當地對限制物品的要求。對於從美國機場出發的航班,請參閱TSA網站。
禁止物品簡略清單
- 尖銳物品或切割工具,例如刀具、美工刀、開信刀、剪刀、工匠工具、螺絲刀和飛鏢
- 運動用品或會所用品,例如棒球棍、撞球杆、高爾夫球桿、曲棒球棒、滑雪桿、鐵蓮花、鎚子、回力鏢和原住民樂器
- 超過一盒火柴或打火機(請參閱下方額外資訊)
- 槍械或武器(包括仿製品)
- 幾乎所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質和有毒物質
- 重量為16盎司(453克)或更重的打印機或墨盒(限往返/途經美國、溫哥華和倫敦的航班)
- 液體氧氣系統(請參閱下方必須申請許可部分中的氣體氧氣筒)
- 使身體喪失機能的帶刺激性或致殘物質的裝置,如胡椒噴霧
- 含爆炸品、壓縮氣體或鋰電池等危險品的電擊武器
- 非醫用壓縮氣體或化妝品
- 使用有鋰電池、易燃材料或其他危險物品的安保類設備,如手提公事箱、錢箱和錢袋
- 電動雙輪滑板、Mini-Segway平衡車、單輪電動車、風火輪、平衡車、鋰電池滑板車或配備機上貯藏的個人交通裝置,以及類似配備鋰電池的小型休閒車輛
- 配有額定值160瓦時或鋰容量8克以上的內置或備用鋰電池,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電池供電的輪椅或行動裝置只可作為寄艙行李攜帶,且你必須在訂位時告知我們相關事宜。如欲取得更多關於攜帶各種電池飛行的資訊,請參閱坐輪椅人士服務
- 校準空氣質量監控設備的滲透裝置;可以放入寄艙行李並須遵循嚴格的條件限制,請聯絡我們查詢詳情
- 不可攜帶Samsung Note 7,包括隨身、手提行李或寄艙行李
更多關於新西蘭出發航班的資訊
如欲取得從新西蘭出發或途經新西蘭之航班禁止物品的進一步指引,請瀏覽AVSEC網站

液體、壓縮氣體、膏狀物體及凝膠狀物體(LAG)
乘搭國際航班時,你可以將允許攜帶的LAG(見下方)放入手提行李中,但必須遵循下列要求:
- 所有液體、壓縮氣體、凝膠狀物體、膏狀物體必須單獨裝入容量不超過100毫升的容器中
- 所有容器必須放入一個可再密封的透明膠袋中,膠帶容量不能超過1公升(約20厘米x20厘米或8英寸x8英寸)
- 每位乘客只可攜帶一袋
- 膠袋必須密封且必須在通過檢查點時從其他手提行李中取出
液體、膏狀物體、壓縮氣體和凝膠狀物體形式的個人藥物、嬰兒產品和營養補充劑可以除外(參見以下部分)。
容量超過100毫升的容器可以放入寄艙行李中,請參閱寄艙行李禁止和限制物品。
飲料和食物
這些是航空公司針對手提物品設定的安全限額,並非任何國家的海關規定。如搭乘國際航班,收拾行李前請查看目的地的海關法律。
航空公司允許清單(請檢查國際目的地的海關法律)
- 採用零售包裝的酒精飲料,每位乘客按容量可攜帶70%酒精和5公升;對於國際行程,若容量超過100毫升,則應在通過旅程最後一趟航班的安檢後購買(免稅),保持瓶子和購物袋密封,並保留收據
- 液體食物、包括水、果汁、牛奶、湯和果醬;若為國際航班,請參閱上述的LAG部分
- 若攜嬰兒同行,則需為整段旅程準備充足的嬰兒食品(牛奶、消毒水及液體食物),容量不限於100毫升,而且不必放入透明膠袋中供國際安檢,但安檢人員可能會要求你試味以確認是真品,為避免延誤,建議你在辦理國際航班登機手續前安排進行此程序
- 乾糧 - 包括三文治、餅乾、堅果和水果 - 接受海關檢查後購買
醫療物品
任何藥物均應貼上可識別藥物和製造商名稱的列印標籤。乘客可以攜帶糖尿病相關醫療用品/設備(包括注射器),但需要接受檢查以防藏匿禁止物品。建議你攜帶醫生證明信,供相關人員核實你對任何醫療物品的需求。
禁止物品
- 液體氧氣系統(請參閱下方必須申請許可部分中的氣體氧氣筒)
允許物品
- 供醫療裝置使用的備用或散裝電池(使用零售包裝或電極已絕綠),有關鋰電池,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固體藥物
- 足夠整個旅程使用的液體藥物,若超過100毫升,必須出示處方或醫生證明
- 醫療或臨床類型的水銀溫度計,只可供個人使用,並須裝在保護盒中
- 放射性同位素心臟起搏器或其他裝置,包括鋰電池供電、植入乘客體內或安裝在乘客體外的裝置
- 乘客接受治療後留於體內的放射性藥物,但我們建議你向每個機場咨詢相關安檢要求
必須申請許可的物品
請在訂位前聯絡我們,了解這些物品的相關資訊。
- 載有鋰電池的可攜式醫療器材,配備內置電池
- 供醫療裝置使用的備用或散裝鋰電池
- 用於醫療用途的氣體(非液體)氧氣或氧氣筒
個人安全、打扮、化妝品、壓縮氣體
禁止物品
- 有鋒利邊或尖頭的物品,刀片長度小於6厘米的鈍剪刀除外
- 使身體喪失機能的帶刺激性或致殘物質的裝置,如胡椒噴霧
- 含爆炸品、壓縮氣體或鋰電池等危險品的電擊武器
- 非醫用壓縮氣體或化妝品
- 使用有鋰電池、易燃材料或其他危險物品的安保類設備,如手提公事箱、錢箱和錢袋
允許物品
- 一次性剃刀,非散裝刀片
- 含碳氫化合物氣體的捲髮器,發熱管加蓋以確保安全,每位乘客最多一件,不得在機上使用,禁止補充氣體
- 化妝用品,包括壓縮氣體和含酒精的物品,但必須用蓋子蓋緊,以防壓縮氣體意外噴出(請參閱上述LAG部分和下面關於數量限制的部分)
數量 - 醫藥用品、化妝品和壓縮氣體
- 如果你在通過機場安檢後購買這些物品,每位乘客攜帶的所有醫藥用品、化妝品和壓縮氣體的合計淨重量不得超過2公斤(4.4磅)或2公升(2夸脫),單個物品的淨重量不得超過0.5公斤(1磅)或0.5公升(1品脫)
電池和電器
有關任何鋰電池或載有鋰電池的器材,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禁止物品
- 電動雙輪滑板、Mini-Segway平衡車、單輪電動車、風火輪、平衡車、鋰電池滑板車或配備機上貯藏的個人交通裝置,以及類似配備鋰電池的小型休閒車輛
允許物品
- 使用零售包裝或電極已絕緣、與任何金屬物體隔離,以及採取防壓碎、刺穿或擠壓措施的備用或散裝電池;有關鋰電池的限制,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安裝有非溢漏式電池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以及最多兩組備用電池,每個電池不得超過12伏特和100瓦時(Wh)的額定功率,並且必須確保裝置不會意外啟動
- 節能燈或燈泡,必須採用零售包裝,並只限個人或家庭使用
- 燃料電池(最多可攜帶兩個批准使用的備用燃料盒),用於為可攜式電子裝置供電,例如相機、手機、手提電腦和攝錄機。有關允許的燃料盒和安全要求,請參閱攜帶燃料電池飛行
- 個人噴霧器,如電子煙、電子雪茄和電子煙斗;不得在機上使用或充電,避免意外啟動,每個裝好或備用的電池不得超過100瓦時或2克的鋰含量
運動和休閒設備
禁止物品
- 電動雙輪滑板、Mini-Segway平衡車、單輪電動車、風火輪、平衡車、鋰電池滑板車或配備機上貯藏的個人交通裝置,以及類似配備鋰電池的小型休閒車輛
- 裝好或備用的鋰電池,具有超過160瓦時的額定功率或8克鋰含量,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內燃或燃料電池引擎,即使燃料和液體已耗盡
- 配備燃料容器且含易燃液態燃料的露營爐具
- 尖銳物品,例如滑雪桿、標槍、登山杖、魚叉、捕魚槍
- 武器,如槍械、弓箭及十字弓
- 鈍器,如運動球棒、球拍和球桿
允許物品
- 使用零售包裝或電極已絕緣、與任何金屬物體隔離,以及採取防壓碎、刺穿或擠壓措施的備用或散裝電池;有關鋰電池的限制,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電池供電的發熱物品,例如水底電筒和烙鐵,但必須拆開發熱組件或電池,或拆除導火線,使其相互分開;有關鋰電池,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必須申請許可的物品
請在訂位前聯絡我們,了解這些物品的相關資訊。
- 配備內置電池的鋰電池裝置,100瓦時到160瓦時或鋰含量2克到8克,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內含壓縮氣體缸的雪崩救援背包
- 插入自行充氣安全裝置的氣體罐,如救生衣或背心
行動裝置、電動輪椅、義肢氣筒
禁止物品
- 電動輪椅或行動裝置只可做為寄艙行李攜帶,訂位時必須告知我們是否攜帶此類裝置。如欲取得更多關於攜帶各種電池飛行的資訊,請參閱使用輪椅人士服務
允許物品
- 配戴以操作機械義肢的氣筒,非易燃、無毒,包括足夠的類似尺寸的備用筒,以確保足夠供應整段旅程
工具和尖銳物件
有關任何鋰電池或載有鋰電池的工具,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禁止物品
- 尖銳工具和刀片,如螺絲刀、鑿子和刮刀,但可以放入寄艙行李
- 鈍器,如棍子和槌子,但可以放入寄艙行李
- 內燃或燃料電池引擎,即使燃料和液體已耗盡
- 校準空氣質量監控設備的滲透裝置;可以放入寄艙行李,但須遵循嚴格的條件限制—聯絡我們查詢詳情
允許物品
- 刀片長度小於6厘米的圓端剪刀
- 鑷子、織針、鈎針
- 雨傘和拐杖
- 供工具使用的備用或散裝電池(使用零售包裝或電極已絕綠、與任何金屬物體隔離,並採取了防壓碎、刺穿或擠壓措施;有關鋰電池的限制,請參閱攜帶鋰電池飛行
- 電池供電的發熱物品,例如水底電筒(潛水燈)和烙鐵,但發熱組件和電池必須相互分離
必須申請許可的物品
請在訂位前聯絡我們,了解這些物品的相關資訊。
- 水銀溫度計或氣壓計
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質和有毒物質
禁止物品
幾乎所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蝕性物質和有毒物質均不得攜帶上機,包括:
- 火柴
- 打火機燃料和替換燃料,請參閱下文了解更多關於可攜帶物品的資訊
- 火藥
- 易燃液體,如油漆、光漆、溶劑、汽油
- 漂白水、過氧化物、酸性物質
- 磷
- 肥料、除草劑、殺蟲劑
允許物品
- 一小包安全火柴或一個不含液態氣體之外其他無法被吸收之液體燃料的小型打火機,必須隨身攜帶,不得放入手提或寄艙行李中
- 非傳染性樣本,如哺乳類動物、鳥類、兩棲動物、爬行動物、魚類、昆蟲和其他無脊椎動物,以小量易燃液體包裝(不超過30毫升不含液體酒精,或酒精溶液);樣本必須放入小樽或熱封膠袋,再放入由其他含有吸水物料的膠袋內,然後熱封。易燃液體總容量不可超過1公升。
- 使用含冷藏液態氮的隔熱包裝、在多孔物料下完全吸收、並以低溫運輸的無危險產品不受這些危險品規例約束;隔熱包裝的設計必須可防止貨櫃內積壓,並且不會釋放任何冷藏液態氮
必須申請許可的物品
請在訂位前聯絡我們,了解這些物品的相關資訊。
- 乾冰(固體二氧化碳)
- 化學劑監控設備
安保類型的手提公事箱、錢箱和錢袋
禁止物品
- 使用氣罐、鋰電池或煙火物料操作的安保設備,如手提公事箱、錢箱和錢袋;但此類設備可能獲批放入寄艙行李中 - 請在訂位前聯絡我們